山东省荣军总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6 10: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省荣军总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包号 |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A | 口腔CT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等。企业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在以往的经营活动及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记录。2.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时,需具有生产厂家或省级及以上区域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产品代理资格证。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也不允许中标单位转包或分包。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 200.0 |
B | 全自动血球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等。企业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在以往的经营活动及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记录。2.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时,需具有生产厂家或省级及以上区域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产品代理资格证。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也不允许中标单位转包或分包。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 40.0 |
C | 双板DR数字成像系统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等。企业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在以往的经营活动及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记录。2.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时,需具有生产厂家或省级及以上区域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产品代理资格证。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也不允许中标单位转包或分包。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 200.0 |
D | 冲击波治疗仪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等。企业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在以往的经营活动及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记录。2.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时,需具有生产厂家或省级及以上区域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产品代理资格证。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也不允许中标单位转包或分包。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 50.0 |
E | 骨质疏松治疗仪、全自动蜡疗设备、四肢联动医用踏车、悬吊训练系统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等。企业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在以往的经营活动及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记录。2.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时,需具有生产厂家或省级及以上区域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产品代理资格证。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也不允许中标单位转包或分包。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 110.0 |
F | 高端多层螺旋CT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等。企业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在以往的经营活动及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记录。2.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时,需具有生产厂家或省级及以上区域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产品代理资格证。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也不允许中标单位转包或分包。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 9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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