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合成作战系统集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岭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合成作战系统集成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73-1440GNJL00331/43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岭县公安局的委托,根据长岭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发的《长岭县部门集中采购审批表(2015-6-3)》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对长岭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合成作战系统集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长岭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合成作战系统集成设备采购项目;
1.2 项目地点:长岭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
1.3 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结束;
1.4 招标范围:合成作战系统集成设备采购及安装;
1.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投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盖本次招标内容)
2.3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2.4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5具备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叁级及以上资质。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2.8本次招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企业同时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购买招标文件条件:投标人凭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有企业法人签名真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资质,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
3.2招标文件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标书发售处(松原市乌兰大街3168号金域国际5号楼307室)出售。每套招标文件售500元整,售后不退。
3.3 发售时间:从2015年7月6日起至2015年7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过期不再受理。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 月27日13时30分,地点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6.本项目建设预算金额约为123.5万元。
7.本项目监管部门:长岭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长岭县公安局
地址:长岭县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5844886000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
邮 编:130022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18104485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