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6 11: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卫辉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已经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内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卫辉市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卫辉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2.2项目编号:卫交采2015GZ056号
2.3建设地点:
1标段:狮豹头乡、安都乡、太公镇
2标段:后河镇、庞寨乡、李源屯镇
3标段:顿坊店乡、唐庄镇、城郊乡
4标段:狮豹头乡、汲水镇
2.4招标范围:
1标段:新建水窖、地埋管、道路、供水管等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2标段:新建道路、沟渠、亮化、排水等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3标段:新建道路、排水等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4标段:新建太阳能路灯等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包括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4个标段
2.6要求工期:4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各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投标人须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部成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出具的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之间连续12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且不存在欠费情形的证明资料。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8 投标人可以就本项目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必须是不同的项目经理,且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标段得分都最高时,评标委员会按标段顺序推荐标段在前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后标段得分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请于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0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财政局院内)报名,联系电话:0373-4472895;
4.2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部成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出具的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之间连续12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且不存在欠费情形的证明资料等证件。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报名时还应提交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0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财政局院内)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5.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7日9:00整,地点为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评标服务区(卫辉市财政局南邻30米);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监督单位
卫辉市纪检委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卫辉市发改委 卫辉市审计局 卫辉市财政局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监管科
8.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媒体。
9.联系方式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0373-4472895
招标人:卫辉市财政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373008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健康路159号发展大厦516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977434 1593716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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