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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幼儿师范学校2015-2016学年学生教材项目 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6 11: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幼儿师范学校委托,就新乡幼儿师范学2015-2016学年学生教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乡幼儿师范学校2015-2016学年学生教材项目
招标编号:卫交采2015ZB024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中要求采购的所有货物及其伴随服务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技术参数及规格要求 备注
教材 项目投资额:1224986.45元
第一包 教材
(约20273本,留样教材和教参为免费赠送)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包 教材
(25220本,留样教材和教参为免费赠送)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出版物发行许可证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资格。
(5)、投标人必须具备复旦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郑州大学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语文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中的三家及以上出版社的代理发行资格。
(6)、投标人应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须具有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函》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另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5 年 07 月6日至2015年 07 月10日 每日上午 9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财政局院内)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第一包、第二包售价:300 元/ 包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5 年 07 月28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评标服务区(卫辉市财政局南邻30米)。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7月28日9:00整;开标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评标服务区(卫辉市财政局南邻30米)。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幼儿师范学校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1360373563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3782526170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3-4472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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