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水利局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及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水利局的委托,现就宝丰县水利局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及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采购编号:BFZC2015—CG--04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建设地点及内容:建设地点位于宝丰县境内,建设内容为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及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
(5)项目工期:30日历天。
(6)招标范围:宝丰县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及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
(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投标单位须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高级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4)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
3、上述涉及的项目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期(2015年4月、5月、6月)社保缴费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6、报名及招标文件的的获取
6.1报名时间:
6.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6.3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6.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纸质,售后不退。
6.5 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被授权人身份证;7)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8)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9)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10)项目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11)供应商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近三年)、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近三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个月)的证明材料;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供2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应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未按本报名须知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宝丰县水利局
联 系 人: 郭先生
联系电话: 0375-6585838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375-6325888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