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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四统一”信息集成服务二期系统开发项目(GXTC-1545030)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3 16: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的委托,对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四统一”信息集成服务二期系统开发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资金情况:已落实。

二、招标内容、工期要求及交付地点:

招标内容: 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四统一”信息集成服务二期系统开发项目的招标。

工期要求:在2015年  11 月  30 日之前具备初验条件。

交付地点: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或其他指定场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评审依据为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评审依据为投标人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评审依据为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投标人应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评审依据为投标人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或承诺函)

5)投标人具有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其认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评审依据为投标人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复印件)

6)在本项目实施地(北京市)能够安排足够的软件开发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提供及时响应的本地化服务;(评审依据为投标人出具的能够安排足够的软件开发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提供及时响应的本地化服务的承诺函)

7)本项目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最多为两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1)-4)要求,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可满足5)-6)。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四、投标报名须知: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同时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或者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4) 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9日止,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 投标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投标报名须出示:经年检最新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于投标报名时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728日下午13:30时整(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邮编100044)

联 系 人:李硕、常仁洁           电    话:010-88354433转287/762

传    真:010-88414050            电子信箱:lisure@chinabidding.com.cn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7112510182600083119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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