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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境外经贸合作区评审专项资金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6 09: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受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境外经贸合作区评审专项资金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境外经贸合作区评审专项资金

项目编号:TXJ-010-2015063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境外经贸合作区评审专项资金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家中资控股企业,在境外有条件的国家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机构,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较为完备、主导产业明确、具有集聚和辐射效应的产业园区。

本次评审是对合作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的境外考核工作;服务期限:5个月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投标单位的股东、下属机构或其关联单位,没有直接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的投资建设。3)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06日 09:00 至 2015年07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1座3A0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如需邮寄请另付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28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7月28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1座3A03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2)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3)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未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3、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传真:010-58815030;邮箱:txjgjzb@163.com

5、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全称):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万柳支行

账号:1100 6111 8018 0100 30936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海峰

项目联系电话:010-5844608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峰 010-850931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谭海峰 刘丽 010-5844608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1座3A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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