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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苌庄乡人民政府禹州市苌庄乡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3 09: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苌庄乡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禹州市苌庄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禹州市苌庄乡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2.2工程地点:禹州市苌庄乡; 
    2.3标段划分:该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的所有内容;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3.4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公司在职员工(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5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3.6企业须持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9 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禹州市画圣路)
 5、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1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查验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5.2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
      5.4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5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5.6企业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相应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贰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6.2发售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同报名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苌庄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3937428351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13569973280
监督单位:禹州市苌庄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374-8766038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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