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井下矿山监测核实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CG-F2015029
发布日期:2015年7月3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凤阳县井下矿山监测核实项目
2、招标人:凤阳县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40万元。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凤阳县境内。
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四家矿山企业井下矿山监测核实等任务,具体详见第四章。
3、付款方式:提交成果文件并经专家评审合格、省厅备案后2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
4、提交成果文件时间:待野外工作结束后20日内,正式向发包方提交成果文件。
5、招标范围:四家矿山企业井下矿山监测包括1.控制测量、地形测量;2.储量核查、三率指标;3.是否按照开采设计要求,进行回填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并评价回填效果等核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
6、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固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地下矿山企业储量核查业绩,业绩需已经通过省厅组织的专家审查和省厅备案(以合同及审查、备案证明原件为准)。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4、项目其他成员要求:测绘工程师1人及以上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5、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服务大厅栏目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5年7月3日17:00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300元,开标现场缴纳。
六、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担保人民币贰万圆整;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圆整;信用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圆整。
投标担保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井下矿山监测核实项目投标保证(信用)金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175231039450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提交成果文件并经审核合格后7日内一次性退还。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人:吴兵
电话:0550-6729127 电话:15955228373 0552-205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