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金沙县2015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所需水泥采购(A包)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受金沙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采购单位)委托,就金沙县2015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所需水泥采购(A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金沙县2015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所需水泥采购(A包)
二、招标项目编号:BJZC-2015-105号
三、项目序列号:105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385.445
2.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金沙县2015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所需水泥采购(A包) |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
3. 供应商是产品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不是产品生产厂家的,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销售授权书和生产厂商有效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鲜章)。
4.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
5. 必须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近3年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07月03日 14时30分 - 2015年07月22日 17时30分
2.地点:登录本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后下载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零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7月23日 10时30分
八、投标地点:网上投标
九、开标时间:2015年07月23日 10时30分
十、开标地点:网上开标
十一、收款单位: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银行账号:17710121050000418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金沙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城治路
联系人:甘先生
联系电话:0857-721065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市场部窗口 支女士
联系电话:0857-8314217
传真:0857-8314217
邮箱:无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