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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人民检察院2014-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2 18: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邓州市人民检察院2014-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已由邓财【2015】48号文件批准,采购资金为中央转移支付性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邓州市人民检察院2014-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GDZB-2015-049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检察业务技术装备和检察业务综合保障装备。(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2.2资金来源:中央转移支付性财政资金,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注册资金在500万(含500万)以上的专业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
3.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报名期间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查询日期应在报名期间)。
3.4投标人所投主要设备(商用台式机、便携式笔记本、复印打印一体机、服务器、防火墙、磁盘阵列、液晶拼接屏等)应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
4.2报名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城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工商银行八楼)。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4.4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按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投标人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人所投主要设备(商用台式机、便携式笔记本、复印打印一体机、服务器、防火墙、磁盘阵列、液晶拼接屏等)应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等要求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报名资料简装成册接受初步资格审查(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留存,加盖单位公章注与原件一致,不接受扫描件及传真件)。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7月28日上午9:30。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城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工商银行九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邓州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0377-62280511
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7-6020608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新华西路格林酒店1单元1202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7-83829392   13525145431
E-mail:nygdzb@163.com

                                                      
                                                        邓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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