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松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抚松县人民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抚松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电子胃镜1套、电子支气管镜1条、手术腔镜系统1套、宫腔检查镜1套、耳鼻喉电子内镜及摄像系统1套等;
2.3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4供货期:签订合同后二个月内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
2.5质量标准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6本项目采购招标具体技术指标如下
(一)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二)性能参数及规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具有设备配置清单,售后服务承诺书;
3.3具有操作和临床培训、并提供培训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投标人近三年(2012、2013、2014年)政府采购中无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7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8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请申请人于
4.2招标文件1000元/本 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地点为吉林市丰满区宜山路66号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六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金额不少于(人民币)伍万元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抚松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田秀元
联系电话:13843930587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610室
联 系 人:王帝鑫
联系电话:0432-62118999/15144280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