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灵田镇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灵田镇城乡化示范乡镇项目景观设计GS(GL)2015013GLC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灵川县灵田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灵田镇城乡化示范乡镇项目景观设计GS(GL)2015013GLC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灵田镇城乡化示范乡镇项目景观设计GS(GL)2015013GL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招标内容:灵田镇城乡化示范乡镇项目景观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详见采购需求。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资格,且未担任其它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02日 09:00 至 2015年07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桂林分部(桂林市中隐路9号广源国际社区17栋三单元2-1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本人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注册建筑师的注册证书及近三个月养老保险对账单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7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桂林分部(桂林市中隐路9号广源国际社区17栋三单元2-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迎贤
项目联系电话:0773-8989088 1315258490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川县灵田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无
采购人联系方式:庾飞 189773190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迎贤0773-8989088 13152584904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