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农村改厕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新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农村改厕项目
项目编号:HBBYXT2015-011
采购人名称:新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
采购人地址:新河县县城 |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连茂 13803199366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10室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宗伟 15003296987 |
采购内容:第一标段:简易吸粪车采购; 第二标段:采购改厕物资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
供货及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第一标段供货期: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第二标段工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完成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新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简易吸粪车采购项目 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关产品经营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若是代理商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书;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5)报名时需持上述资料的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装订成册,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注: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有多家代理商参与报名,以较早报名的合格单位为准。 第二标段:新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农村改厕物施工项目 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需持上述资料的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装订成册。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2日- 2015年7月8日,每日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绣大厦一楼152室)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发售,售后不退。 |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2日9时30 分 |
开标时间:2015年7月22日9时30 分 |
开标地点: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室 |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联系人:李宗伟 |
联系方式:15003296987 |
传真电话:0311-67792120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9281312 87548810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