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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大厦A座第四、六、八层装修改造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2 17: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信息中心委托,对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大厦A座第四、六、八层装修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有同类项目良好业绩的投标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大厦A座第四、六、八层装修改造

2、招标编号:XHTC-GC-2015-329

3、招标人名称:国家信息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8

    人:刘北松   68558083

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3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901999

5、招标内容:信息大厦一项装修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

2)提供法人代表签署的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外地进京企业应具有有效的进京备案手续;;

7)投标人所派送的项目经理须受聘于投标人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且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及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每套,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差异,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机构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机构。收到回执后,招标代理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0702日至20150708日每天9:00-11:30,13:30-17: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9、投标截止时间:201507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507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国家信息中心会议室国家信息中心B座演示厅

12、购买招标文件: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30

  编:100036

E-mail: sunzuofu@126.com

联系电话:010-63905911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 孙先生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号:110902295610703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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