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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灵山县第七批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勘测设计(2015-2017年)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2 17: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山县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山县第七批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勘测设计(2015-2017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山县第七批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勘测设计(2015-2017年)

项目编号:GXTZ-ZB-2015第(320)号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招标范围:灵山县第七批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勘测设计(2015-2017年),招标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同时,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报告文件的批复并参与工程各阶段验收工作。

招标内容:2015-2017年各年度项目的阶段的建设方案编制;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测量及设计文件;实施方案编制;招标设计阶段勘察、测量及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测量及设计文件;施工过程现场勘察、测量及设计交底、变更、验收签证、设计咨询等服务工作(派出现场设计代表)。同时中标单位承担并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全过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服务工作。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的资质: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通过有关年审的设计单位;(2)具有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以及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业绩要求:无要求。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4其他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加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犯罪行为记录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02日 09:00 至 2015年07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灵山县灵城镇海峰路右十二巷8号(办事处)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指定地点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22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7月22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售事项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 7月 2 日2015年7 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分公司(灵山县灵城镇海峰路右十二巷8号(办事处)。

2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并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犯罪行为记录告知函前来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壹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持原件核查。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7642706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山县水利局

采购人地址:灵山县灵城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姚政丹/077765150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0777-6427067

代理机构地址: 灵山县灵城镇海峰路右十二巷8号(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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