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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实验中学航空班教室、宿舍、食堂改造及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2 17: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实验中学航空班教室、宿舍、食堂改造及维修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对本项目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现将本项目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实验中学航空班教室、宿舍、食堂改造及维修项目;

2、建设地点:河南省实验中学院内;

3、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905;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质量要求:合格;

6、工    期:40日历天;

7、承包方式:总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投标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与投标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开具的为准);

2、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近期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包含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姓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不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近期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5、报名时出示以上资料原件(验后原件退回)及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复印件一套。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72日至201578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12室);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723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723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桃李园大酒店一楼二号会议室(东三街与丰产路交叉口东北角)

七、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开发布。

八、联系方法:

招 标 人:河南省实验中学

代理公司: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022102  

201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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