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安局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系统等侦查办案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烟台市公安局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系统等侦查办案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烟台市公安局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长安路7号
电话:0535-6297156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解放路166号中银大厦2009室
开户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烟台分行
帐 号:37001666360050152310
联系方式:0535-6593129 传真:0535-6593079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系统等侦查办案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烟政采(海逸)货物2015034号
五、采购内容及分标段情况: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系统等侦查办案设备采购,共分为三个包。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 术指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 | 气相色谱仪采购 | 一宗 | 详见招标文件 | ①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原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③须具有2012年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 | |
2 |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系统采购 | ①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原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③须具有2012年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 | |||
3 | 快速检测及侦查办案设备采购 | ①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多功能精密分析仪套装须提供省级计量中心出具的计量认证报告; ③执法记录仪的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原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④须具有2012年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 | |||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7月12日每天8时 -17时00分。
地点:烟台市解放路166号中银大厦2009室,方式:购买或邮寄,
售价:人民币300元(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梁君慧 邮箱:ythyha@163.com。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3日9时30分
八、开标时间:2015年7月23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烟台市政府采购大厅(莱山区府后路2号四楼)
九、本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张晓岩
采购代理机构:张志平 赵静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