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市公安局高新区电子警察系统(一期)改造系统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肇庆市公安局高新区电子警察系统(一期)改造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DZJ-ZF15092]
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肇庆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肇庆市公安局高新区电子警察系统(一期)改造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ZJ-ZF15092,请点击打开)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7月2日起至2015年7月8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采购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J-ZF15092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公安局高新区电子警察系统(一期)改造系统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完工期 | 实施地点 | 免费保修期 |
肇庆市公安局高新区电子警察系统(一期)改造系统采购项目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天内 |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三年 |
备注: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括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直至验收合格交付用户使用;
2、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能只对其中部分货物进行投标,且要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
3、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2,611,022.63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壹万壹仟零贰拾贰元陆角叁分)
四、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获得广东省公安厅的备案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对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b.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c.有效期内的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获得广东省公安厅的备案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d.相关部门颁发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在有效期内(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仅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及查阅方式
1)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5年7月2日起至2015年7月8日;
2)招标文件查阅方式:招标文件可在下述地址查阅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
肇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oqing.gdgpo.com)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zhaoqing.gov.cn)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7月2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层605-60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售后不退。
六、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评标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408室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7月23日下午2时30分至2015年7月23日下午3时0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23日下午3时00分(北京时间)
十、本项目采购人、监管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a.采购人:肇庆市公安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8-2740002
b.监管部门:肇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8-2313152
c.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温女士、卢先生
电话:0758-2323822
传真:0758-2235788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层605-606室
邮编:526040
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