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公证件(公证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公证件(公证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此类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公证件(公证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代理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公证件(公证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 4、投标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是通过ISO9001或ISO13485认证企业并提供认证证书或公证件(公证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代理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9.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备案-投标企业入库须知查询。网址http://www.czzbcg.com/czztb/InfoDetail/?InfoID=e5ac94e3-6b0b-4461-b0c2-a937b66a6559&CategoryNum=008)。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王工: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9.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zbcg.com)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企业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