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高新区滨河小学塑胶操场工程施工公开招标信息公告(第二次)
1、招标人名称: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2、招标代理单位: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3、项目名称:莱芜高新区滨河小学塑胶操场工程施工
4、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为莱芜高新区滨河小学塑胶操场工程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看台、主席台、旗杆、400米塑胶运动场(8跑道)、人造草足球场、铅球场地、沙坑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确定一名中标人。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报名地点、报名时间及要求:
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人,可派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于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7月8日(每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14:30--16:00时,节假日除外),到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招标代理部(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南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700元/份(不含图纸),上述报名资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
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媒介:本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莱芜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10、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市审计局大楼南二楼210室
联系人:袁旖 联系电话:15725893149 传真:0634-6216753
电子邮箱( Email):sdlwcdzb@163.com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