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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2013年、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2 12: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我公司受灵宝市农业局的委托,对灵宝市2013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招标条件已具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灵宝市2013年、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HN/LB15-051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    期:60日历天

1.5质量要求:合格

1.6招标范围:土壤测土分析及配方肥生产4088亩;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2013年度项目的土壤测土分析及配方肥生产2050亩(豫灵镇7个退耕还林村,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2014年度项目的土壤测土分析及配方肥生产2038亩(川口乡5个退耕还林村,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为复混(合)肥料生产和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肥料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等齐全的化肥生产企业,同时具有承担土壤样品化验分析的资质或能力与条件;

   2.3投标企业必须有年销售5千吨以上配方肥加工能力和固定销售渠道,能提供与招标数量和质量要求相一致的肥料,能确保按照配方和质量要求生产、包装肥料,按指定时间和范围供给配方肥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项目共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报两个标段,也可以同时中两个标段;

三、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

3.1报名信息: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2015年7月22015年7月8(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宝市同德酒店8013室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肥料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及企业注册地工商局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

   3.2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每标段每份售价1000/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时间:201572201578

   3.3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人在报名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以转账形式交于招标代理机构并换取相应证明(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7240900分,地点为:灵宝市同德酒店八楼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开标时间为20157240900分,地点为:灵宝市同德酒店八楼会议室;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5.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市农业局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137810291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09

灵宝办事处地址:灵宝市同德酒店八楼

灵宝办事处联系人:张艳红

灵宝办事处联系电话:1583985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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