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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公安局“物证保管系统(2015年政法专款)” 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2 09: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许县招政采公字〔2015〕30号
许昌县公安局“物证保管系统(2015年政法专款)”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许县招政采公字〔2015〕30号。
2、项目名称:物证保管系统(2015年政法专款)。
3、采购单位:许昌县公安局。
4、采购需求:主要为许昌县公安局物证保管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包括物证管理系统及系统服务器、台式电脑工作站及其他附属设备,具体见招标文件。
5、供货时间:中标后5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6、采购预算:292300.00元(财政拨款)。
二、供应商资质: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经营安装能力。
2、所投物证管理系统的生产制造厂商需为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15年警用装备协议供货目录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具备物证管理系统及系统服务器、台式电脑工作站生产制造厂商的专项授权证明文件。
4、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自2012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为准)。
三、供应商报名须知
1、时间: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7月8日(非工作日除外),每日9:00—16:00。
2、地点: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4092室(0374—5113089)。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报名表(2份)(下载地址:许昌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网http://www.xcxztb.com)。
(2)授权委托书(下载地址:许昌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网http://www.xcxztb.com)。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授权证明文件、全权代表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A4复印件1套(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时间: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5日(非工作日除外),每日9:00—16:00。
地点: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4167室(0374—5115656)。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29日9:30。
地点: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4169室。
六、联系方式:许昌县公安局,韩宏杰18637463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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