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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台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九台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E区围墙、门卫室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2 09: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九台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九台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E区围墙、门卫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九台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E区围墙、门卫室工程

项目编号:CCDG2015Z010-JT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九台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E区围墙、门卫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5Z010-JT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台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E区围墙、门卫室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九台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九台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E区围墙、门卫室工程;

2.2 招标规模:E区围墙设计总长度735米;E区设计新建门卫室2座,建筑面积59.78平方米;E区设计新建大门6个(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计划投资约130万元;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2.4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2.5 工程建设地点为:九台市西营城镇

2.6 计划开工日期为: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72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920日,工期54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下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72日至20157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市民生大厦一楼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盖红章存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7241330分,地点为九台市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 投标单位代表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九台行政服务中心、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台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九台市西营城镇                       邮编:130500

联系人:李洪铎

电  话:13844138666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九台福林小区11栋108室                邮编:130500

联系人:贺志钢

电  话:18004449969                          传真:043184262099

 

201572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下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02日 08:30 至 2015年07月0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九台市民生大厦一楼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盖红章存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24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7月24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九台市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72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920日,工期54日历天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洪铎

项目联系电话:1384413866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九台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九台市西营城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洪铎138441386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贺志钢18004449969

代理机构地址: 九台福林小区11栋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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