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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员会农村社会工作试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2 10: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员会农村社会工作试点项目(招标编号:ZHGJ2015-076)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HGJ2015-076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员会农村社会工作试点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上述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农村社会工作试点项目  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服务期:三年。(注:该项目服务合同首签一年,第一年服务期满且该年度项目服务质量考核评估合格的,由原中标单位按下一年度的项目预算金额继续承接该项目,并重新签订项目服务合同,续签两年;如上一年度该项目服务质量考核评估不合格的,则取消原中标单位下一年度的承接资格,另行组织招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若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注: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3日起至2015年7月10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香洲汽车长途站对面);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5、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地址: www.zhgpo.gov.cn):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9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23日9:00-9:30(北京时间),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5号开标室。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3日9:30 (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7月23日9:30 (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5号开标室。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员会

(2)采购单位联系人:曾小姐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726329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邓俊轩、夏美书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173706(购买标书)、2173702、2173707(项目咨询)、2173708(投标保证金查询)    传  真:0756-2173705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 邮编:519000

(5)购买标书及交纳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帐号:110073052743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6)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 帐号:44001646135053005740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十四、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0756-7263070

 

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员会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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