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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净月大街民生大厦北侧停车场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2 10: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2015HYZX06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净月大街民生大厦北侧停车场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编号“2015-42”采购任务书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停车场改造工程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净月大街民生大厦北侧停车场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项目规模:10728.46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08    0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5  10   30 日,工期 90 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项目用途:停车场维护改造,以解决车辆进出停放困难的问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220132014)内完成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2012201320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22013201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 市政专业 国家注册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具备有效的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拒绝已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外省企业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建管[2014]6号文件办理备案。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07月02201570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法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到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7241330分,地点为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

联 系 人:刘培岩

    话:0431-84532433

 

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宋麒麟

联系电话:0431-85670001-8043

电子邮件:jlhengyi@163.com

 

 

 

 

 

 

201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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