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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教学楼改造弱电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1 18: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汕头大学 的委托,对 汕头大学教学楼改造弱电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1156HG257J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大学教学楼改造弱电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953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包组内容:教室改造弱电、多媒体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2、数量:汕头大学教学楼改造弱电及相关服务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5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7、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www.gpcgd.com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点击网站右下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并完成网上缴费后即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的供应商可以于开标时向现场工作人员领取发票。也可以选择网上填写好报名表后,到我中心报名现场缴费完成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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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 供应商必须是所投设备(半球型网络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四门控制器、门禁读卡器)的制造商,或能提交其销售代理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制造商(含地区分公司或同级代表处)的本项目授权文件原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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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0701日起至2015070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选择网上报名的参见上款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721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8楼806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21930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8楼806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7月8日,共5个工作日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肖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黄老师

电话:

020-6279 1523

电话:

0754-86502558

传真:

020-8330 9916

传真:

0754-86504595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

联系地址:

汕头市大学路243号

邮编:

510030

邮编:

515063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王仕良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黄先生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6279 1615

项目负责人电话:

0754-86502558

开户行:

/

 

 

帐号: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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