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瀍河(310国道-陇海铁路桥)截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瀍河(310国道-陇海铁路桥)截污治理工程己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资金来源:财政投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5】286号计划批复,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5]205号。
2、标段划分:共二个标段。标段1:洛阳市瀍河(310国道至朱樱湖液压坝段)截污治理工程;标段2:洛阳市瀍河(朱樱湖液压坝至陇海铁路桥段)截污治理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为180天。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临时建造师。
3、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日至7月10日18:30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
2、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含图纸资料)。辅助评标光盘200元/份。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单位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供应商登录”,通过“用户名”或“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7月21日9:30,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二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会展中心A区5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介上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赵先生 齐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传真)
八、户名: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洛阳建行古城路支行,账号:41001533119052500141-0003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