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市政府第二幼儿园和市委机关幼儿园维修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编号:JM-2015-06-7021
1、招标条件:
市政府第二幼儿园和市委机关幼儿园维修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选定承包人。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内容:维修改造工程
2.2工期: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30日,30日历天
2.3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工程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龙江路1号、长春市东朝阳路206号
3、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无在建工程。
3.3列入政府不良记录期间的企业不能参加投标。
3.4外省企业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建管[2014]6号文件办理备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7月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代理部,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7月24日9:00时,接收地点:长春市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受理。
6、招标控制价:¥538.4767万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人民大街2626号
联 系 人:郭 锐
联系电话:1375691476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代理部
联 系 人:李玲
联系电话:0431-85670001-8053
监督举报电话: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0431-89865657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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