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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1 15: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C2015-0309

项目编号:PHTA2015-100

2、项目名称: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

主要内容:X光行李检测仪、防爆罐、防暴叉等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2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相应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供应商栏目进行注册(不重复注册),并按照以下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7.1时间:自2015年7月2日起至2015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7.3地址:泰安市迎胜东路自来水公司对面;

7.4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5年7月23日13时30分起至14时3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5年7月23日14时30分;

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安市政府采购服务厅)

8.4地址:泰安市泰山区环山路2号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8号

E-mail: tafycwk@163.com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0538-6986188

联系人:张处长

9.2 招标代理机构: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冯伟

地址泰安市迎胜东路自来水公司对面

E-mail: taianpuhua@163.com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0538-8335119

开户名称: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济南文东支行

银行账号:11008671214601

10、公告媒体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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