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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玄武镇前庄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1 15: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鹿邑县玄武镇前庄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玄武镇前庄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鹿邑县玄武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海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鹿邑县玄武镇前庄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2.2 招标编号:鹿采购【20150603

2.3 建设地点:鹿邑县玄武镇境内

2.4 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11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1标段:人民路北段(涡河桥北)新建主道路长306,宽15,人行道宽12、垃圾箱18个;

2标段:人民路南段(涡河桥南)改建道路主道路,全长1278.23,主道路宽15

3标段:人民路北侧(涡河桥北)绿化工程、人民路河北段污水工程、前庄人民路路灯工程

4标段:文化路重修长799.15,主道路宽12、垃圾箱8个;

5标段:文化路污水工程、文化路路灯工程、文化路绿化工程、东环路污水工程

6标段:建设路道路工程、建设路污水工程、建设路路灯工程、一座公厕(含土建、安装)、垃圾箱8个;

7标段:马凯路道路工程、马凯路污水工程、马凯路路灯工程、4个垃圾收集点、一座垃圾中转站(含土建、安装)10辆垃圾保洁车、1辆垃圾清运车、垃圾箱8个;

8标段:中间南北路(南环路至文化路)道路工程、中心南北路污水工程、前庄东环路路灯工程、垃圾箱13个;

9标段:镇政府东侧(南环路至马凯路)道路工程、镇政府东街污水工程、3座工程(含土建、安装)、人民路南段(涡河桥南)全长1278.23的下水道清淤工程、南环路路灯工程、垃圾箱8

10标段:墙体粉刷、坑塘清淤及垃圾清理、污水设施;

11标段:本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资格要求

    3.1、第12410标段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4)相关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和近6个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5)投标人需具有201261以来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6)投标人近三年(201220132014)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第35-9标段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4)相关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和近6个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5)投标人需具有201261以来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6)投标人近三年(201220132014)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第11标段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应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相关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和近6个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5)投标人需具有201261以来类似项目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投标人近三年(201220132014)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4 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各投标人只能报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7 1 日至2015 7 7 (法定节假日除外),日830分至1200分,1430分至1700分到河南海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与凤鸣路交叉口西南角建业置地广场A座东单元12048)持相关资料报名

4.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留存以下资料复印件贰份(加盖单位公章)

1-10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劳务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凭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无在建证明、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劳务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凭证,相关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近三年(201220132014)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上述所有证件出具原件,并提供二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1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劳务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凭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项目总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劳务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凭证,相关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近三年(201220132014)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上述所有证件出具原件,并提供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 招标文件售1000/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玄武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先生

联系电话:0394-7586289

代理机构:河南海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650923

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94-7187182

201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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