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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岳滩镇岳滩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1 16: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市岳滩镇岳滩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批复的项目资金文号为豫财农改[2014]10号,招标人为偃师市岳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偃师市岳滩镇岳滩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2.2项目地点:偃师市岳滩镇岳滩村

2.3招标编号:ZXYZB-2015-233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三个施工标段

施工一标段:村内道路工程,主要包括入村主干道、入村次干道、村内主要街道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二标段:雨污管网工程,包括村内主干道雨水、污水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三标段:垃圾中转站建设及村内环境整治等工程,主要包括垃圾中转站工程、入村主干道路灯工程、文化广场铺装、室外墙体立面改造工程、入村大门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质量要求:合格

2.8计划工期:各标段均为90日历天

2.9质保期: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3.2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要求开具时间在报名期间)。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每个投标单位只可以针对本项目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201571-2015年7月7(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501室)

4.3报名需提供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

4.4招标文件500/标段,图纸500/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5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岳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女士

电话:13525989668

招标代理: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501

联系人:先生、女士

电话:0371-8625883286258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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