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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县农业综合开发开发办公室孟津县750吨/800吨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1 16: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孟津县农业综合开发开发办公室委托,对孟津县750/800吨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新建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孟津县750/800吨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新建项目

2.2 招标编号:GJLY-2015-06

2.3 招标范围:该项目的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均为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二个施工标段;

标段划分

名称

建设地点

第一标段

孟津县800吨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新建项目

孟津县平乐镇象庄村

第二标段

孟津县750吨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新建项目

孟津县朝阳镇阎凹村

注: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可同时投报本项目二个标段,最多只允许中标  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

   3.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5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须提供,开具日期为公告发布期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7 1 日至2015 7  7 日,(礼拜六、礼拜天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洛阳市洛龙区香山路与通济街交叉口龙盛社区B区商务楼2楼东户报名。

   4.2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5. 招标文件的领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含图纸资料、工程量清单),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孟津县农业综合开发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9-67816855

招标代理: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9-6111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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