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地方税务局高新区局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1 16: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受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长沙市高新区地税局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长沙市高新区地税局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采购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本监控系统的组成:
①监控总控中心1个:包括3*3的42寸高清拼接液晶显示大屏一套,以及PC监控管理平台。
②监控区5个:办公楼内部、纳税服务柜台、办公楼外围、附属办公楼内部和办公楼地下车库。
③本新建视频平台需要与市地税局监控平台实现无缝对接。
2)本次设计需要在高新区地税局新增100个高清监控点。其中,办公楼区域部署67个720P网络高清半球型摄像机,纳税服务大厅部署10个720P网络高清枪机,电梯内部署1台模拟摄像机,办公楼外围部署2台高清网络电口球机、13台720P网络高清筒型一体机,办公楼地下车库部署7个720P高清红外筒机。
3)设计存储100个摄像机的图像,按照24小时/天,30天连续存储。其中,99个720P摄像机,按照3M/S存储;1个电梯模拟摄像机,按照2M/S存储。基于此分析,在办公楼监控中心机房配置NVR网络存储主柜5台和40块3T 硬盘。
2、采购编号:BJZC-CSDS201507
3、项目预算:139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提供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评分标准中涉及财务指标评分项的须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含)以上公安部门核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3日起至2015年7月10日(节假日例外),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办公室(长沙市芙蓉中路267号东成大厦2702)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本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5年7月23日9:00时(北京时间)止,投标人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5年7月23日9:00时。
6.3开标地点: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办公室(长沙市芙蓉中路267号东成大厦2702)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27000元。
7.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账户名: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蔡锷支行
银行帐号:609362000135
7.3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刘信 电话:0731-85118118-111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267号东成大厦2702
联系人:王润红 电话:0731-8412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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