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监狱罪犯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包组二大豆油重招)
作者: 发布于:2015-07-01 17: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梅州监狱(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广东省梅州监狱罪犯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包组二大豆油重招)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0851-1561GZ02CL12A,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7月8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项目编号:0851-1561GZ02CL12A
3.项目名称:广东省梅州监狱罪犯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包组二大豆油重招)
4.项目类型:货物类
5.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供应期 | 采购预算 |
大豆油 | 一批 | 2015年8月1日至 2017年6月30日 | 人民币94.99万元 |
备注:
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6.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
6.3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4开具至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6.5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提供经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或签章)的企业基本资料证明】。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获取(提供)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2日-2015年7月18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裕安路50号二楼(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斜对面)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7.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7.3.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3年或2014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原件核查);
7.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相关材料复印件)
7.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该相关材料);
7.3.4至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7.3.5经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或签章)的企业基本资料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7.3.6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7.3.7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7.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7.3.7.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备注:
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3)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7月22日14:30~15:00
8.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7月22日15:00
8.3投标及开标地点:广东省梅州市裕安路50号二楼(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斜对面)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会议室。
9.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9.1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941.com.cn和www.chinapsp.cn。
9.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梅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meizhou.gdgpo.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示期(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0.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裕安路50号二楼(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斜对面)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方式:0753-2281862
联系方式:0753-2281 862
电邮:cailianmz@126.com
传真:0753-2281 862
网址: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1.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12.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梅州分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帐号:7016 5773 6612(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一日
二○一五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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