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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1 10: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禹州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禹州市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因第一次招标失败,故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禹州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工程

2.2 工程编号:JSGC-S-2015042

2.3工程地点:禹州市新人民医院院内

2.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5发包方式:总承包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计划工期:70天

2.8工程总预算:2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2企业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贰级及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企业项目经理有无在建情况进行查询;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公司在职员工(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

3.6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7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告知函

注:以上相关材料,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报名时间、地点、电话及须携带的资料

4.1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4.2 报名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建楼中楼922房间)

4.3 报名电话:0374-2077866

5. 需提交的资料

5.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

5.2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

5.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份,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注:投标企业报名时不得借用、租用或挂靠他方资质;开标时项目经理与被委托人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开标三日前经招标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如发现投标企业报名时项目经理有中标其他工程且未竣工验收的,将取消本次投标人资格。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 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6.2 发售地点: 同报名时间

6.3 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禹州市政府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单位:禹州市人民医院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13747899

代理单位: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8. 监督电话:禹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374-8111255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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