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城区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鄢陵县城区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公司为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鄢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鄢陵县城区河道清淤疏浚工程
2.2招标编号:YLZFCG201505071-G
2.3工程地点:位于鄢陵县城区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5项目投资:一标段:约2800万元;二标段:约1500万元。
2.6计划工期: 410 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本项目本次共招三个标段
一标段为水利施工标;
二标段为市政施工标;
四标段为市政监理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叁级及以上市政专业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3一标段投标单位应在河南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用档案备案,且没有被列入河南省水利施工企业信用档案不良行为名单(以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网上公示为准)。
3.2监理标资格要求: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2四标段;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施项目的项目总监。
3.2.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7月1日至 2015 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报名地点为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鄢陵县翠柳路南段党校会议中心四楼)。
4.2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报名之日前三个月内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一标段投标人需提供在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网没有被列入河南省水利施工企业信用档案不良行为名单(打印网页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地点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7月8日至 2015年7月14日。
5.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鄢陵县翠柳路南段党校会议中心四楼)。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购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鄢陵县翠柳路南段党校会议中心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朝阳路
联系人: 赵先生
电 话: 15090271268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鄢陵分公司
地址: 翠柳路南段经适房楼下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3849854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