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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迁建项目制氧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1 11: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迁建项目已由郑州市金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2011]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金水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迁建项目制氧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普庆路与宏达路交叉口东南角。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3.62亿元,总建筑面积86829.34㎡,包括医疗综合楼和公共卫生服务大楼。
2.4本次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迁建项目制氧机房安装和医技楼与住院楼氧气管道连接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作内容。
2.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合同估算价:约14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的《个人信息和缴费资料表》,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需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报名时所报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同意在资格审查(如有)、投标期间及项目实施全过程不得进行更换,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
3.4 信誉: (1)申请人具有单位住所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有效的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申请报名
4.1 请申请人于2015年07月01日至2015年07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地址:郑州市康宁街心怡路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南威斯顿广场12楼。
4.2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少于或等于9家时,全部参加投标;符合条件的报名位超过9家(不含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3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5)拟派项目经理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的《个人信息和缴费资料表》、无在建工程证明(需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6)按3.4条款要求提供信誉承诺原件。
  上述所有证件、材料报名时须出示原件和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以备监督部门核查。
5. 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接招标人通知起5日内,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在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康宁街心怡路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南威斯顿广场12楼)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若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资审文件/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
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普庆路与宏达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 话:0371-632221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玉倩 吕炳娇
电 话 :0371-8622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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