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服务招标公告-2015FZXH031
作者: 发布于:2015-07-01 00:00:0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闽侯县财政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2015FZXH031(2015侯财购计[391]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15FZXH031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项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项目 | 其他服务 | --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建省闽侯县财政局 | 22063260 | 闽侯县 | |
3、预算资金:150.0000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5-07-01至2015-07-15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大道东侧中庚城22号楼3701室。 | 6、联系人: | 李女士 | 7、联系电话: | 0591-88207525 | 传真: | 0591-88504168 | 公司网址: | http://www.fjxhzb.com | E-mail: | fzxhzj@163.com | 8、投标人资格: |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具有招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投标人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b.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c.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其它消防许可)、卫生许可证); d.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3) a.国家旅游部门认定的三星级宾馆(酒店)或以上级别宾馆(酒店); b.未通过三星或以上星级认证的宾馆(酒店)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客房:可供30间及以上; 2、车位:可停泊30辆及以上车辆; 3、应有一个单间可容纳100人及以上的会议室以及相匹配的餐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5-07-23 10:0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5-07-23 10:0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 |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广达支行 | 开户名称: |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银行帐号: | 35001870007052514362 | |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5-7-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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