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2015年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1 08: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5年长春学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吉财采计X[20150429]-6692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大学2015年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 以 计划编号吉财采计X[20150429]-66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大学 ,建设资金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长春大学校区内。
2.2 工程规模: 一标段:2015年长春学维修工程(学生公寓室内维修改造工程),标段编号:吉财采计X[20150429]-6692号-1;
二标段:长春大学2015年维修改造工程(综合楼暖气改造工程),标段编号:吉财采计X[20150429]-6692号-2;
三标段:长春大学2015年维修改造工程(教学楼及学生公寓节能改造工程),标段编号:吉财采计X[20150429]-6692号-3;
四标段:长春大学2015年维修改造工程(西校区学生公寓采暖及给排水改造工程),标段编号:吉财采计X[20150429]-6692号-4;
2.3 招标范围:维修改造等工程。
2.4 采购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采购预算:一标段:357.3378万元;二标段:230.0134万元;三标段:270.8888万元;四标段:240.1412万元
2.6 计划工期:一标段:2015 年 7 月 29 日~ 2015 年 9 月 16 日, 50日历天。
二、三、四标段:2015 年 7 月 29 日~ 2015 年 9 月 6 日, 4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各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3 其中第三标段投标单位应明确1名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节能(外墙保温)培训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其他人员须按吉建招[2013]5号文件要求,每2万平方米至少配1名经过培训的管理人员,每个栋号配1名经过培训的技术工人;本项目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
3.4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7 _月_1 日至 2015 年 7月 7 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00~16:00时(公休、节假日除外),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肆万元 。
4.4 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7 月 21 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大学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联系人:杨雪冬
电 话:1350431328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吉林担保十楼)
联系人:彭浩
电话:0431-85370361
监督举报电话: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 0431-885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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