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园一期建筑护坡散水维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1 09: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ZHZ20150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园一期建筑防护散水维修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及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
2.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园一期建筑防护散水维修项目
2.4 采购预算:200万元。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
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报告。
业绩要求:近3年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证书,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文件售价:每本9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4日11时,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缴纳及方式:
投标单位应在 2015年7月24日上午11:00时前向吉林省中化招标有限公司缴纳不低于投标总报价 1 %的投标保证金。
缴纳方式:支票、银行汇款。
招标人:长春中医药大学
地 址:长春市净月旅游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617288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138号
联系人:范秀莉
电 话:0431-86008687 13304317466
2015 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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