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仁湖公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奉化市仁湖公园一期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奉化市仁湖公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奉化市仁湖公园一期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5-07-01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本市有关规定,经奉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采购方式,就奉化市仁湖公园一期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ZJ-NB15141-1、档案编号:FHZFCG(2015)043D 二、采购单位:奉化市仁湖公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及供货要求: 1.招标货物名称、数量、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供货及安装施工; 3.投标报价:交钥匙工程价(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成品保管、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总包配合费(中标价的1.5% )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4.送货及安装施工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5.售后服务:验收合格后1年免费维修保养,终身保修;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 3、投标人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4、投标人具备浙江省安防资信等级证书; 5、投标人无正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 7、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提供社保证明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投标保证金: 1、购买招标文件事宜: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于报名现场当场收取;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RMB:20000.00)。2015年7月17日16时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汇兑,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工行奉化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以到达账户为准)。并在汇款信息或转账支票中注明项目名称。 3、报名时间:自2015年7月15日起至 2015 年7月17日16时止,到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山路151号五楼)报名。 4、报名时须提供: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八、业务咨询与联络: 招标人:奉化市仁湖公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先生 0574-88905787 代理单位: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0574-87179081 交易场所 联系人:罗女士 0574-88589815 注:本项目所需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请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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