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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留送村等11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机井工程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1 09: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4年度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留送村等11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机井工程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标段机井工程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CG-GC-2015-29-01

2.2 建设地点: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驻地东北部,共涉及留送村、崔家庄村、东埠前村、西埠前村、河西村、边家庄村、官路村、小埠前村、兴隆村和向阳村等11个行政村。

2.3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907.61公顷,新增耕地19.30公顷。

2.4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2014年度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留送村等11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区内机井工程施工;

2.5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2.7本次招标控制价109.32398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凿井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2日至2015年710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分至4:30分,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温泉路北首宝龙城市广场B2-2002室)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28930分,地点为泰安市岱岳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岱岳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岱岳区人民政府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

邮    编:271029

联 系 人:刘方庆

电    话:0538-8652161

传    真:0538-8652161

电子邮件:cl865216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温泉路北首宝龙城市广场B2-2002室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刘平

电    话:0538-6232826

传    真:0538-6232826

电子邮件:sdhyhata@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山东农业大学支行

账    号:3700 1698 1080 5014 8510

8. 监督部门

泰安市岱岳区政府采购监督办公室

2015年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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