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竞争性磋商-GW2015-XA008-厦门市翔安区新马路示范街视频监控系统设计-采购公告
厦门公物-竞争性磋商-GW2015-XA008-厦门市翔安区新马路示范街视频监控系统设计-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GW2015-XA008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翔安区政务信息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总台电话0592-2230888, 项目经办人,洪先生/陈小姐:0592-7125213、0592-7125971,传真:0592-7125970) |
采购项目名称: | 厦门市翔安区新马路示范街视频监控系统设计 |
来源: | 非市级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性质): | 厦门市翔安区新马路示范街视频监控系统设计1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3、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承担过的本省视频监控系统工程相关设计项目的业绩,以业绩合同有效复印件为主要依据。 4、供应商应承诺:保证其设计成果不对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构成任何侵犯。供应商应保证业主或采购人不致因采用其设计成果而引起知识产权方面发生针对业主或采购人的任何索赔。如有发生,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如因此给业主或采购人造成损失,供应商应据实赔偿。 5、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磋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磋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6、磋商代表参加磋商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可以证明其身份的证件供磋商小组核对。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完整、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完整或无效的,将不被邀请为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接受磋商过程中的补充。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7月7日下午18:00止,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本公司咨询台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若需邮寄,邮资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采购文件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非矿支行 账 号:40-343001040010641 联系人及电话:傅小姐0592-2230888 传真:0592-2225703 |
采购文件售价: | 人民币100元/套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5-7-8 15:00 |
谈判地点: | 厦门市同安区祥桥后沟69号三楼(BRT城南站旁)开标厅。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洪先生、陈小姐,电话:0592-7125213,0592-7125971,传真:0592-7125970 |
其他: | 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须提供供应商的纳税人识别号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