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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中山区东港第一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06-30 16: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连市中山区东港第一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中山区教育局的委托,对其教学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YCG15-Z30
 二、招标内容:
A包:劳技、科学、数学教学设备
B包:音、美、卫、心理教学设备
C包:体育教学设备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表)
注:1.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 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二)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非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外地投标人与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并且委托的售后服务机构成立时间至开标之日止不低于一年)。
(三)B包投标人须提供伸缩多向写生灯、智能型速示仪的产品生产厂家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5年6月30日起至2015年7月6日止每天8:30—11:0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西岗区香炉礁小区香园街5A号。
五、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伸缩多向写生灯、智能型速示仪授权书(B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7月20日13:30至14:0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5年7月20日14:0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7月20日14:0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采购预算:A包77.6646万元,B包71.9202万元,C包13.6841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十一、招 标 人:大连市中山区教育局
十二、招标代理人: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忠金      电 话:0411-84506642
    真:0411-84613662    电子邮箱:155153144@qq.com
    址:大连市西岗区香炉礁小区香园街5A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盛京银行大连五四广场支行   066030010200000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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