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大鹏新区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经大鹏新区政府采购平台受理,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DPCG2015004622
2. 项目名称:大鹏新区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
3.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并在网上投标响应,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因新版营业执照未体现营业范围,如已更换新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商事主体临时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szcredit.com.cn/中相关备案情况截图)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 招标文件发放的方式和时间: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15年6月30日17:00时至2015年7月9日17:00时期间登录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采购站点(http://dp.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进行投标报名响应。
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采购站点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采购站点后点击“应标管理à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à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à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6. 投标报名: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2015年7月9日17:00时前携带本项目“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书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缴纳标书费人民币300元,逾期不接受报名。
7.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现场踏勘。
8. 答疑事项:2015年7月8日17:00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15年7月10日17:00时前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9. 本项目实行网下纸质投标文件投标。
10.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3日 14:30时
11. 开标时间:2015年7月13日 14:30时
12. 开标地点:见本公告联系表
13. 投标方法: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在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现场开标。
14.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5. 我司仅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被授权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16. 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17. 重要提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dp.szzfcg.cn/),招标人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招标人恕不再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18. 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和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
联系表 |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北路笔架山依岚花园写字楼(宝源大厦)五楼A |
联系电话 | 0755-83864290 |
传真(Fax) | 0755-83864290转8002 |
政采专用邮箱 | 824623877@qq.com |
邮政编码 | 518029 |
查询网址 | |
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监管 | |
监管机构 |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单位地址 |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管委会大楼2号楼2206室 |
联系电话 | 0755-28333300 |
传真(Fax) | 0755-28333661 |
邮政编码 | 518120 |
网站 | http://dp.szzfcg.cn |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费银行信息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福华支行 |
收款单位 | 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44201010300052517124 |
网上操作相关咨询 | |
详细地址 | 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
邮政编码 | 518034 |
传真电话 | 0755-83948170 |
网上操作咨询 | 89805900-6、89805300-6 |
采购中心热线电话 | 89805900、89805300 |
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