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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新区须水河以南片区电力管网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30 17: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5)03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原新区须水河以南片区电力管网项目监理已经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中原招标采购(2015)033号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中原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中原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原新区须水河以南片区电力管网项目监理;
2.2、项目概况:中原区须水河以南区域,位于中原区须水办事处,占地约10平方公里,道路25条,总长度约42公里(最终道路条数、长度以总规为准);
2.3、计划工期:从实际开工日期到竣工日期及保修阶段;
2.4、质量监控目标:合格;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招标范围: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各项规定;
3.2、具备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项目总监应为本企业正式员工,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下;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需携带法人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及职称证、拟派项目总监的企业劳动合同或近一年的社保证明。
注: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并留一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授权委托书须留原件。
4.2、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7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4.3、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售价,获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中原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郑上路1号
联系人:庄先生
电话:0371-86687972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联 系 人:杨女士、吴先生
电 话:0371-5500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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