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晟连锁营销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海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定点采购协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海晟连锁营销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海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定点采购协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定点采购协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FJYS2015-095-1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点采购协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人为福建海晟连锁营销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海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单位:福建海晟连锁营销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海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2. 本项目预算价:按年度采购预算;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定点采购协议采购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一:
1. 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响应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在线网购运营商。(投标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 投标人为在我国注册互联网网站域名的在线网购运营商,投标人建立的在线网购网站须稳定运营一年以上,提供域名备案注册证书、在线网购网站网址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3.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 能提供正式发票并接受资金转账;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二:
1. 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响应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投标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 能提供正式发票并接受资金转账。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或签名,并有原件备查。未提供以上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帐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合同包一: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合同包二: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时间:
9. 开标地点: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室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海晟连锁营销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海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133号,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069367,87069431
联系人:林秋月、张颖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室,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79372传真:0591-87610660;
联系人: 陈丽娜。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同包一:1. 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响应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在线网购运营商。(投标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 投标人为在我国注册互联网网站域名的在线网购运营商,投标人建立的在线网购网站须稳定运营一年以上,提供域名备案注册证书、在线网购网站网址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3.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4. 能提供正式发票并接受资金转账;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包二:1. 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响应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投标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 能提供正式发票并接受资金转账。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或签名,并有原件备查。未提供以上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6月30日 08:30 至 2015年07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15年06月30日?—2015年07月0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7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7937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海晟连锁营销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海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13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林秋月、张颖 0591-87069367,870694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 0591-8767937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