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明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明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明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材采购
项目编号:GXZCNN2015-G1-021-ZC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宁明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材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宁明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材采购 项目已由 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分别以 宁发改农经〔2015〕1号~24号文 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发改投资〔2015〕149号文下达了该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宁明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崇左市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崇水招〔2015〕20 号,现对该项目的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Ⅰ标:海渊镇那才村长塘桥林片、海渊镇那才村广沙高贵片、海渊镇那功村、东安乡六审村六审片、寨安乡安阳村那康片、寨安乡安阳村派洋片等6个工程项目点。
Ⅱ标:亭亮乡龙旺村六究屯、亭亮乡安农村、北江乡峙书村、北江乡浦峙村、北江乡下间村、北江乡那小村、北江乡东什村、农村学校(思乐、小平、驮英、古优、大闸、那小等6所)等 13个工程项目点。
Ⅲ标:那堪镇南执村、那堪镇岜晓村海脉屯、那堪镇浦利村、那堪镇垌中村、那楠乡驮象村、那楠乡小平村、那楠乡平安村、那楠乡古优村、那楠乡逢留村、那楠乡康峙村通榜屯等共 10个工程项目点。
交货地点:以上各标段的各个工程建设地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3个标段,具体如下:
Ⅰ标:PE100、PVC-U塑料管材及配件一批,合同估算价约138万元;供货范围主要包括:海渊镇那才村长塘桥林片、海渊镇那才村广沙高贵片、海渊镇那功村、东安乡六审村六审片、寨安乡安阳村那康片、寨安乡安阳村派洋片等共6个工程项目点(详见采购清单)。
Ⅱ标:PE100、PVC-U塑料管材及配件一批,合同估算价约133万元;供货范围主要包括:亭亮乡龙旺村六究屯、亭亮乡安农村、北江乡峙书村、北江乡浦峙村、北江乡下间村、北江乡那小村、北江乡东什村、农村学校(思乐、小平、驮英、古优、大闸、那小等6所)等 13个工程项目点(详见采购清单)。
Ⅲ标:PE100塑料管材及配件一批,合同估算价约134万元;供货范围主要包括:那堪镇南执村、那堪镇岜晓村海脉屯、那堪镇浦利村、那堪镇垌中村、那楠乡驮象村、那楠乡小平村、那楠乡平安村、那楠乡古优村、那楠乡逢留村、那楠乡康峙村通榜屯等共 10个工程项目点(详见采购清单)。
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甲方下达采购计划 后7个日历日内。
投标人可以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注册生产、销售PE、PVC管材的生产厂家(投标企业必须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PE、PVC管材饮用水卫生安全生产许可批件;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PE、PVC管材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3.2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1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 业绩要求:近3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3年内)具有PE、PVC管材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5其它要求:
3.5.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5.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6 本次招标不接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售。
发售时间:2015年 7 月 10 日至 7 月 16 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下同)。
发售地点:南宁市滨湖路48号南湖聚宝苑A-902室。
发售人姓名:陆工(以实际发售人为准)
发售方法:
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的打印件)或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打印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身份证复印件和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发布。
6.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招标项目定于 2015年 7 月 30 日 9:30 时整在崇左市新民路43号左江宾馆1号楼3号会议室公开开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明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地 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中6号院
邮 编:532500
联系人: 黄工
电 话:0771-8633539
传 真:0771-863353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滨湖路48号南湖聚宝苑A区902室
邮 编:530028
联 系人:陆工
电话/传真:0771-5349283
电子信箱:bhzcnngs5349283@163.com
招 标 人:宁明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二O一五年 六 月 三十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注册生产、销售PE、PVC管材的生产厂家(投标企业必须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PE、PVC管材饮用水卫生安全生产许可批件;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PE、PVC管材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10日 09:00 至 2015年07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滨湖路48号南湖聚宝苑A-902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7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新民路43号左江宾馆1号楼3号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34928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明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采购人地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中6号院
采购人联系方式:黄工 0771-86335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工 0771-5349283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滨湖路48号南湖聚宝苑A区9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