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2015年“碧海行动”沉船清除打捞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受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委托,对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2015年“碧海行动”沉船清除打捞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0745-1540CCIEC07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2015年“碧海行动”沉船清除打捞项目。
三、沉船打捞作业内容: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定沉船打捞方案,并报海事部门评估和审批;
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安排船舶设备与人员进场作业,完成沉船打捞、存油及存货清理、残骸处理、防止环境污染等工程相关事项;
3、沉船清除打捞效果以海事部门扫测和证明结果为准。
四、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认可的“海上一级”打捞资质;
3、投标人须拥有2艘潜水工作母船、2艘以上大型浮吊(其中至少1艘浮吊的起重能力不低于2000吨,总起重能力不低于5000吨)、2艘以上海洋拖轮(其中至少1艘的功率为8000kW以上),打捞浮筒的总抬浮能力不低于5000吨,溢油应急回收设备2套以上。
注:以上船舶均需取得CCS船级证书,船籍为中国,能在中标后立即投入本次招标打捞作业。投标人设备可为自有设备或有由具有该等能力船舶/设备的单位出具的无条件保证项目用船承诺函。
4、投标人须具备规范合格的质量、安全管理(ISM)、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5、投标人成立须5年以上,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
6、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7、投标主体与合同主体一致,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将工程拆解分包。
8、财务及保险要求
(1)工程船自身保险涵盖自身污染险、作业险,其中油污责任险需由知名保险公司承保,且责任限额不低于2亿美元。
(2)2014年招标方认可的第三方正式审计报告。
注:以上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须编制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符合性审查的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于2015年7月1日起至2015年7月5日每天上午9:00(北京时间,下同)-11:00,下午14:00-16: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0元(壹仟伍佰元整)。如需邮购,加收100元快递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汇款和邮购通知后,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地址,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如有丢失或迟误,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有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获取标书时需提供的资料: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等: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1日上午9:00止(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602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7月21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2)开标地点: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602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万元整(伍拾万元整)。
(2)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保证金形式:电汇或银行汇票。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一)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名称: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层
邮政编码: 100022
电子邮箱:huangxin1@cmhk.com
联系人: 黄欣
联系电话:010 56529796
传真:010 56529727
账户名称: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商务中心区支行营业室
账号:0200080609006501176
(二)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
邮政编码:100736
电子邮箱:jgc0528@126.com
联系人:徐晓丹
联系电话:010-65292182、65292178